京商流通字〔2021〕4號
各區商務局、市拍賣行業協會、各拍賣企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規范拍賣企業經營行為,加強對拍賣企業監督管理,促進我市拍賣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我局將于2021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對本市拍賣企業進行2020年度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營業時間滿6個月的本市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以下簡稱“拍賣企業”)。
二、核查內容
(一)拍賣企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有無擅自出租、轉讓拍賣企業經營資格情況;拍賣師聘用等情況。
(二)拍賣企業經營情況。
(三)拍賣企業報送經營月報情況,是否按時、準確在北京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相關數據。
拍賣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無效或拒不整改的,為年度核查不合格:
1.報送的年度核查材料不合格;
2.未按期向北京拍賣行業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報送企業經營情況或填報內容不屬實。
3.不符合所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
4.雇傭未依法注冊的拍賣師或其他人員充任拍賣師主持拍賣活動;
5.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為經營異常目錄的;
拍賣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年度核查不合格:
1.逾期不參加年度核查,且未提供確實可信原因的;
2.虛報、瞞報年度核查內容;
3.出租、擅自轉讓拍賣經營權;
拍賣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收回企業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1.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
2.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3.無拍賣師在企業注冊執業的;
4.上年度核查中被列為不合格的企業,至今未進行相應整改的。
(四)有其他違規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企業需提交材料
(一)拍賣企業年度核查報告書(見附件1)。
(二)本企業《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一名本企業拍賣師資格證書,具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有效期內《拍賣師執業注冊記錄》(注冊期限應為2021年3月-2022年2月)復印件。
(四)2020年度拍賣企業經營情況表(根據企業在“北京拍賣網(http://www.bjpm.org)”填報的月報數據自動生成)。
(五)按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別提交一份拍賣會公告或增值稅稅款繳款書復印件,如使用網絡公告需提供帶有網址的截圖頁面。
(六)拍賣企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自查情況表(見附件2)。
拍賣企業應確保材料真實準確,每頁均需加蓋企業公章,材料如有不實,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核查方式
(一)企業自查(4月21日-5月20日)。各拍賣企業按照要求進行內部自查,于5月21日前將年度核查材料電子版上傳至“北京拍賣網”(注:此事項為全程網辦,系統中上傳即可,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北京拍賣網技術支持電話:4008703666。自查期間,北京拍賣行業協會要聯合北京拍賣網技術支持單位組織好核查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
(二)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5月21日-6月21日)。各區商務局對企業網上核查材料進行初審(對需修改材料的拍賣企業,區商務局將指明具體問題并在“北京拍賣網”上將材料電子版退回,拍賣企業需在退回后及時進行修改和上傳),初審通過后網上提交至市商務局審核,并于6月21日前將本區年度核查工作情況報告送至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二層A區(市商務局)。
(三)市商務局核查(6月21日-7月31日)。對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的拍賣企業進行核查,合格的拍賣企業準予核查通過;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撤銷拍賣經營許可業務,核查結果將通過北京市商務局網站向社會公告。
五、有關要求
(一)各拍賣企業報送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年度監督核查材料,逾期不報送材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拍賣經營資格,并列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業。
(二)負責核查的工作人員要對企業報送材料進行嚴格審核,逐一對照核查內容,認真進行核實檢查。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隨時要求企業補正和說明,有疑問的,要深入進行核查。必要時約談企業負責人或深入企業現場核查,切實把年度核查作為規范行業發展的重要舉措。
特此通知。
聯系方式:流通發展處:55579418;
行政事務服務中心:89150496;
北京拍賣行業協會:68334469;
北京拍賣網技術支持電話:4008703666。